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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28日丨新特能源(01799.HK)发布公告,因公司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持有的盱眙项目及崇仁项目存在用地瑕疵,为推进A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2023年4月28日,新疆新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600089)签署盱眙高传股权转让协议及崇仁华风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新疆新能源同意将盱眙高传100%股权转让给特变电工,根据盱眙高传的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1.387亿元,双方同意转让代价为人民币1.,87亿元;新疆新能源同意将崇仁华风100%股权转让给特变电工,根据崇仁华风的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2.613亿元,双方同意转让代价为人民币2.613亿元。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并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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