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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例!安溪出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

2022-08-30 10:02:18 出处:泉州晚报

8月29日,一家市场主体向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歇业备案手续,成为全省首例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据悉,该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源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印发的《安溪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业备案服务。由此,安溪成为全市首个推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的县级行政区域。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全国颁布施行,首次创设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为推动该条例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大量调研及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辖区市场主体面临的客观形势,最终出台《安溪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行办法》。《办法》自2022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24日止,为期两年。

《办法》明确规定,安溪县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困难,且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办理歇业备案的适应本《办法》。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以及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申请歇业备案。

《办法》还规定了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以及涉税事务办理、与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相关费用缴纳的具体要求,并对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和司法管辖进行了明确。

此外,《办法》要求,申请歇业的市场主体应签署《歇业备案承诺书》,并对申请信息的真实负责,承担提交虚假信息和违反信用承诺的责任。

(记者陈云青 黄文珍 通讯员白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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