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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缴存、提取、偿还等政策

2022-04-22 10:21:46 出处: 鞍山日报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本轮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缴存、提取、偿还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通知明确,各缴存单位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按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待本轮疫情缓解或结束后及时补缴的,可视同为正常连续缴存,职工贷款不受影响。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在职职工意义重大,可以有效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这在很多职工看来,是一份非常重要的保障。对于有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家庭来说,“断供”无疑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很大的风险。受疫情影响,有些单位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出现不及时的情况,这势必会影响正常还款的进度,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不但要受到处罚,甚至会影响到个人征信。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充分考虑到当前疫情影响,对因疫情拖期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允许缓交,对因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或确诊、无症状、密接等人员,因隔离、封闭管理等原因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个人征信,给职工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彰显了政策温度。

公共政策的制定要兼顾力度与温度。特殊时期适当地调整政策,把百姓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一桩桩一件件地加以解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最终收获的一定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标签: 疫情防控 公积金缴存 提取偿还政策 职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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