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早在2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就已披露11名保险从业人员的违规事实。具体来看,这11名保险从业人员涉及五家寿险公司,分别来自中国人寿、人保寿险、泰康人寿、富德生命人寿、新华人寿。
4月22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11位保险从业人员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拟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此前,2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就接连发布5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当时,公告显示,这11位保险从业人员拟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具体来看,上述保险从业人员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盛云大山”产品,帮助盛云穆迪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行吸收公众存款之实,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其中,涉及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1名、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1名、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1名、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6名、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2名保险从业人员。
01
借销售基金名义非法募集资金
2017年,有网友发帖投诉称,盛云穆迪公司通过某知名保险公司业务员销售理财产品,一些投保人在不知道企业经营状况下签订了合同,一年后却遭遇无法兑付、血本无归的境地。
2018年,基金业协会也曾公开表示,有的机构假称资金在知名金融机构托管,实际并未托管,罔顾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其中就包括了盛云穆迪公司。
根据裁判文书网关于盛云穆迪公司的相关判决书显示,盛云穆迪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法定代表人先后由郭某某、梁某某(均已判决)等人担任,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
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郭一穆等人招募有保险从业经历、无基金从业资质的万某、张某某等业务员组建销售团队,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重庆市内以口口相传的形式向保险公司客户等公开宣传盛云穆迪公司发行的投资资金额为20万元起、承诺本金案例及固定年化收益8%的盛云大山基金产品,帮助盛云穆迪公司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目前盛云穆迪公司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前备案信息显示,盛云穆迪基金旗下三位高管均没有基金从业资格。工商信息也显示,盛云穆迪基金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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