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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经开区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标准

2022-04-25 13:32:15 出处: 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同步提高,日前,赣州经开区社管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起,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785元/月提高到845元/月,人均月补差水从490元/月提高到53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515元/月提高到600元/月,人均月补差水从355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1023元/月提高到110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670元/月提高到780元/月;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供养标准从995元/月提高到1080元/月;城乡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从1200元/月提高到1380元/月,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从30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特困自理人员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80元/月。

此外,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市从515元/月提高到555元/月,农村从465元/月提高到495元/月;残疾孤弃儿童护理补贴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380元;城乡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一标准,均提高到80元/月。

目前,赣州经开区已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精简退职、残疾孤弃儿童、残疾人等补发1月至3月资金88.37万元,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廖春娣)

标签: 赣州经开区 城乡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标准 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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