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出台了《赣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采购人主体职责,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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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根据现行主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围绕预算编制、采购流程、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内控制度、档案管理和投诉质疑处理等环节,梳理采购人主体责任32项,明确每项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和违责风险,从而促使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好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提升履职效能。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通过绩效评价、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预算单位对照《清单》内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举措落地落实。(记者曾艳华通讯员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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