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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洛阳市正式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2022-04-20 09:12:34 出处:洛阳网

18日,洛阳市民政局正式印发《洛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洛阳市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申请低保的方法和受理程序等。其中,持有洛阳市居住证人员可在居住地申办低保。

乡镇(街道)负责低保审核确认工作

洛阳市县级民政部门为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监管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履行低保审核确认主体责任,负责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包括申请受理、信息录入、入户调查、发起核对、审核确认、公开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四个基本要件。

持有洛阳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的程序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乡镇(街道)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领取洛阳市居住证且在居住证登记地长期居住、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证明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领取居住证但家庭其他成员不在本市的,不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以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

(一)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董诚 董华武)

标签: 洛阳市正式印发 最低生活 保障审核 居住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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